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延期工作的公告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作者:Leo | 发布时间: 2023-03-10 | 171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措施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

       为贯彻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措施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就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延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厅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1月23日至2023年6月2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6月20日。

  二、从2023年6月21日起,全面恢复以上证书的常规延期制度。请相关企业、行业从业人员提前做好证书延期工作。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