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
2.企业资质换证承诺书
3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承诺书
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9日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1:已取消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对照表.xls
附件2企业资质申报换证承诺书.docx
附件3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承诺书.docx